开yunapp体育官网入口下载安装权力清单
序号 | 职权名称 | 类别 | 实施依据 |
1 |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| 行政许可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 《重庆市防震减灾条例》第十七条 《重庆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》第三条 |
2 | 对侵占、毁损、拆除或者擅 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 | 行政处罚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》第八十四条 《地震监测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六条 《重庆市防震减灾条例》第十六条 |
3 | 对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处罚 | 行政处罚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》第八十四条 《地震监测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 《重庆市防震减灾条例》第十六条第二款、 第三十三条 |
4 | 对破坏典型地震遗址、遗迹的处罚 | 行政处罚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》第八十四条 |
5 | 对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 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 | 行政处罚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》第八十五条 |
6 | 对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, 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 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 防的处罚 | 行政处罚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》第八十七条 《重庆市防震减灾条例》第三十四条 《重庆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》第十四条 |
7 | 对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 证书的单位承揽地震安全性评 价业务的处罚 | 行政处罚 | 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三条 |
8 | 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违法从事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处罚 | 行政处罚 | 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 |
9 | 对擅自公告震后地震趋势判定,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组织和个 人的处罚 | 行政处罚 | 《震后地震趋势判定公告规定》第十条 |
10 | 对未按照地震动参数复核或者地 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 进行抗震设防的处罚 | 行政处罚 | 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》第十三条、 第十七条 |
11 | 加处罚款 | 行政强制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五十一条 《地震行政执法规定》第四十七条 |
12 | 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、抗震设防 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 作的监督检查 | 行政检查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》第七十六条 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二条 《重庆市防震减灾条例》第三十一条 |
13 | 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 工作的监督检查 | 行政检查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》第四十四条第五款、 第七十五条 |
14 | 对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社会地震监 测台站(点)运行情况的检查 | 行政检查 | 《地震监测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 |
15 | 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或者奖励 | 行政奖励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》第十一条第二款 《地震预报管理条例》第四条第二款 《重庆市防震减灾条例》第三十二条 |
16 | 对地震应急先进事迹的奖励 | 行政奖励 | 《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》第三十六条 |
17 | 未按照规定建设地震监测台网、 采用地震监测设备和软件、擅 自中止或者终止地震监测台网 运行的责令改正 | 其他行政权力 | 《地震监测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五条 |
18 | 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的确定 | 其他行政权力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》第二十三条 《地震监测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七条 《重庆市防震减灾条例》第十五条 |
19 |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、强震动 监测设施建设、中止或终止 运行情况的备案 | 其他行政权力 | 《地震监测管理条例》第十六条 |
20 | 市、县地震监测台网申请中止或 终止运行的批准和备案 | 其他行政权力 | 《地震监测管理条例》第十九条第一款 |
21 | 接收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 监测设施监测信息 | 其他行政权力 | 《地震监测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三条 |
22 |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 施竣工或验收意见备案 | 其他行政权力 | 《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》第十七条 |
23 | 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认定 | 其他行政权力 | 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》第二十五条 《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管理暂行办法》 |
24 | 地震应急预案备案 | 其他行政权力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》第四十六条 |
25 | 地震行政复议 | 其他行政权力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第三条 《地震行政复议规定》第二条 |